中乌关于建立和发展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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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乌关于建立和发展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中国 乌克兰


中乌关于建立和发展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2011年6月20日,中国国家主席胡锦涛和乌克兰总统亚努科维奇在基辅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关于建立和发展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联合声明全文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关于建立和发展战略伙伴关系的联合声明

  应乌克兰总统维克托·亚努科维奇邀请,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于2011年6月18日至20日对乌克兰进行了国事访问。

  两国元首在坦诚、友好的气氛中,就双边关系和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达成广泛共识。

  两国元首全面回顾了中乌建交19年来双边关系的发展历程,满意地指出,双方政治互信不断加深,经贸、科技、农业、航天、人文等领域合作日益深化,在联合国等多边框架内合作良好。

  两国元首一致认为,两国关系已进入全面发展的新阶段。考虑到双方提升双边关系水平的共同意愿以及地区和国际形势的深刻变化,两国决定建立和发展战略伙伴关系。

  为确定这一战略伙伴关系的内涵和基本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以下简称双方)声明如下:

  一、双方愿在相互尊重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不使用武力和以武力相威胁、互不侵犯、互不干涉内政、平等互利、和平共处原则的基础上,根据《联合国宪章》宗旨和原则以及公认的国际法准则,重申恪守1992年1月4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建交联合公报》、1992年10月31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联合公报》、1994年9月6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联合声明》、1995年12月4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关于发展和加深友好合作关系的声明》、2001年7月21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关于在二十一世纪加强全面友好合作关系的联合声明》、2002年11月18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联合声明》、2010年9月2日签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关于全面提升中乌友好合作关系水平的联合声明》及其他双边文件确定的双边关系各项基本原则,建立和长期全面地发展两国友好合作与平等信任的战略伙伴关系。双方将不断巩固政治互信,加强富有前景领域的合作,寻求加强互利交往新机遇,扩大人文交流。这将促进两国的共同发展和繁荣,符合两国人民的共同利益。

  二、双方重申,相互尊重对方选择的政治、经济、社会和文化发展道路,确保两国关系长期稳定发展。

  三、双方指出,在相互关系中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胁,也不相互采取经济及其他施压手段,彼此间的分歧将遵循《联合国宪章》及其他公认的国际法原则和准则,以和平方式解决。

  中方高度评价乌方单方面放弃核武器,以无核国家身份加入1968年7月1日缔结签署的《不扩散核武器条约》,重申根据1994年12月中国政府关于向乌克兰提供安全保证的声明,中方承诺,无条件不对作为无核武器国家的乌克兰使用或威胁使用核武器。

  四、双方表示,在涉及国家主权、统一、领土完整的问题上将相互坚定支持,这是中乌战略伙伴关系的重要内容。

  乌方重申,坚定支持中方在台湾问题上的原则立场。乌方承认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是中国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乌方重申坚定奉行一个中国政策,反对任何形式的“台独”,反对台湾加入仅限主权国家参加的国际组织,不与台湾进行任何官方往来。乌方支持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和中国和平统一大业,认为台湾问题纯属中国内政。

  中方重申尊重乌克兰的独立、主权和领土完整。

  五、双方指出,出现威胁一方主权、统一或领土完整等的情况时,双方将紧急举行磋商,以妥善应对出现的局势。

  六、双方将利用和完善最高层、高级别和其他各级别的会晤等定期会晤机制,就双边关系中的迫切问题和共同关心的重大国际问题交换意见、协调立场,巩固双边关系的政治基础。

  七、双方指出,任何一方不得允许和支持在本国领土上成立损害另一方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的极端组织和团伙及其活动,不得允许第三国利用其领土损害另一方的主权、安全和领土完整。

  八、双方将扩大在联合国及其安理会和联合国专门机构中的合作,采取措施增强联合国作为最具普遍性、代表性和权威性的政府间国际组织在国际事务中的中心作用。

  九、双方反对可能威胁世界和地区和平、稳定与安全的行动。双方将在双边和多边层面加强协作,根据本国法律和各自承担的国际义务,在打击恐怖主义、分裂主义和极端主义,防止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的扩散,以及打击跨国有组织犯罪、贩卖人口、非法贩运毒品和武器、非法移民及其他犯罪活动方面进行积极合作。

  十、双方将继续严格履行此前已签署的双边文件,并进一步充实新的实质内容。在此基础上,双方将制定规定中乌战略伙伴关系基本原则的基础性纲领文件。

  十一、双方一致认为,中乌合作委员会是中乌各领域合作的主要协调机制,也是双方业已达成和签署的相关协议的有效落实机制。双方高度评价2011年4月20日在基辅举行的委员会成立大会所取得的成果,表示愿继续努力确保委员会工作顺利开展。

  十二、双方一致认为,经贸、投资、科技、航天、航空、农业、基础设施等领域合作是双边关系的重要发展方向。双方将大力促进文化、教育、卫生、旅游和体育领域的交流与合作。双方将为进一步深化上述合作创造一切有利条件。双方将根据本国法律及共同参加的国际条约,保护知识产权。

  双方将在国际金融机构、经济组织和论坛内开展合作。

  十三、双方一致认为,落实大型合作项目标志着务实合作进入崭新阶段。中方愿与乌方在两国政府间《关于发展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合作协定》框架下,遵照平等互利、商业运作的原则,积极推动双方企业在基辅地区系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和其他重大项目上的合作。双方愿积极支持两国实业界开展相互投资,并在本国为中乌两国投资者创造良好条件,以吸引相互投资。

  十四、双方指出,一方将根据国际法、双边条约及各自的法律,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在本国境内另一方法人和自然人的合法权益,相互提供必要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一方相关部门将根据相关国际法和各自国内法调查和解决在本国境内另一方法人和自然人合作和经营活动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和纠纷。

  十五、双方将积极推进两国立法和行政机关的交流合作,支持两国政党、地区和民间组织加强交往,并采取有效措施便利和促进两国人员往来。

  双方商定,将共同制定2012年庆祝中乌建交20周年的活动计划。

  十六、中乌战略伙伴关系不针对任何第三国。

  十七、双方将积极促进在双方都感兴趣的具体领域签署合作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胡锦涛邀请乌克兰总统维克托·亚努科维奇在双方方便的时候再次访华。乌克兰总统表示感谢并愉快地接受了邀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乌克兰总统

                        胡锦涛        维克托·亚努科维奇

                  (签字)       (签字)

                  二O一一年六月二十日于基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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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

中国政府 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经济技术合作协定


(签订日期1984年6月30日 生效日期1984年6月30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以下简称缔约双方),为进一步发展两国间的经济、贸易、科技合作,促进两国的经济建设和加强两国人民的友好关系,根据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条 缔约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和波兰人民共和国经济的需要与可能,通过扩大范围和采用新的合作形式,不断地发展经济技术的长期合作,其目的在于提高生产技术和产品质量,促进两国经济全面地、高效益地发展。

  第二条 本协定所指的经济技术合作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工艺、技术的研究、交换和转让;
  (二)共同感兴趣项目的设计、建造和改造;
  (三)相互派遣专家和专业人员、提供技术服务、进行技术培训;
  (四)发展生产合作,包括工业生产协作,以扩大相互供货,其产品也可向第三国出口;
  (五)共同在第三国承包的项目方面提供咨询和进行生产技术合作。

  第三条 本协定第二条所指的内容,由两国有关机构根据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和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关于货物交换和付款协定的规定所签订的协议或合同执行。

  第四条 缔约一方未经缔约另一方同意,不得将相互提供的工艺、技术和设备以及共同研究的成果向第三国转让。

  第五条 缔约双方在本协定规定的两国合作范围内相互给予最惠国待遇。但该类待遇不涉及缔约各方因关税同盟、成立经济共同体条约、双边税收协定、避免双重税协定、自由贸易区、边境贸易而给予第三国的优惠。

  第六条 本协定由中波两国政府经济、贸易、科技合作委员会监督实施。

  第七条 本协定自签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十年。本协定有效期满前六个月,如缔约一方未以书面通知缔约另一方终止本协定,则本协定有效期将自动延长三年,并依此法顺延。
  本协定期满前,根据本协定签订的协议或合同未履行完毕或未清算完毕时,本协定继续适用至履行完毕。
  本协定于一九八四年六月三十日在华沙签订。正本共两份,每份都用中文和波文写成,两种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波兰人民共和国政府
    代   表          代   表
     陈慕华         塔·奈斯托罗维奇
    (签字)           (签字)

关于公布橡胶、钢材、木材、胶合板、羊毛、腈纶、棉花等七种进口商品经营公司名单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关于公布橡胶、钢材、木材、胶合板、羊毛、腈纶、棉花等七种进口商品经营公司名单的通知
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



国务院有关部委,国家外汇管理局,国家商检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外经贸委(厅、局)、计委(计经委),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配额许可证事务局,各进出口商会,各总公司,工贸公司,海关总署,广东海关分署:
橡胶、钢材、木材、胶合板、羊毛、腈纶、棉花等七种进口商品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商品,根据国务院批准的《进口商品经营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令——1994年第3号),外经贸部核定了部门和地方经营上述七种进口商品的公司名单,现予公布

,并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部门、各地方进口上述七种商品均可委托所核定的专业公司及综合性外贸公司代理进口;核定的工贸公司及物资公司仅限分别代理所属部门有关橡胶、钢材和羊毛的进口。所核定的经营棉花进口的地方公司限代理本市配额棉花的进口,目前均须通过海外网点采购,或委托中纺棉

花进出口公司代理进口。
二、外商投资企业进口本企业生产自用的上述七种进口商品,仍按《对外经济贸易部关于外商投资企业申领进出口许可证的实施办法》(〔1987〕外经贸资综字第01号)和相关的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管理制度及办法办理。
三、使用贷款外汇(包括世行贷款和亚行贷款)进口上述七种进口商品不受核定公司限制,可由承担该项目的外贸公司经营,并按有关贷款协议和规定办理进口手续。
四、易货贸易、进料加工、来料加工的进口经营管理仍按现行规定办理。
五、经济特区进口自用上述七种进口商品的外贸公司,由特区政府主管部门自行核定后报外经贸部备案。地方核定公司名单中的经济特区核定公司在不享受经济特区有关待遇的情况下,可代理所在省份上述有关商品的进口。
六、所核定经营进口上述七种商品的公司均应加入有关商品的进出口商会分会,并服从有关商会分会的协调和监督。
七、如遇特殊情况须报外经贸部批准后方可办理。
八、对违反上述规定和国家有关法规的核定公司,外经贸部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处分直至取消其核定公司经营资格或单项商品的进口经营权。
九、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凡过去所发文件与本文有抵触者,以本文为准。

附件一:部门核定公司名单

橡 胶: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华润总公司
中国化工建设总公司
钢 材:
中国五金矿产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机械设备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钢铁工贸集团公司
木 材:
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包装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南光进出口总公司
胶合板:
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轻工业品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工艺品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海外贸易总公司
羊 毛: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土产畜产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南光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纺织物资总公司
腈 纶: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丝绸进出口总公司
中国海外贸易总公司
中国华润总公司
棉 花:
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
(中纺棉花进出口公司)

附件二:地方核定公司名单

橡胶:(74家)
北京市:北京市化工进出口公司
北京化学工业集团进出口公司
天津市:天津市对外贸易总公司
中化天津进出口公司
河北省: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河北分公司
河北省进出口贸易公司
山西省:山西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五矿化工进出口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进出口贸易公司
辽宁省:辽宁省对外贸易总公司
中化辽宁进出口公司
沈阳市:沈阳化工进出口公司
大连市:大连市化工进出口公司
吉林省:吉林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吉林省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
长春市:长春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黑龙江省:黑龙江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黑龙江省民族经济开发总公司
哈尔滨市:哈尔滨化工进出口公司
上海市:上海市对外贸易公司
中国化工进出口总公司上海公司
江苏省:中化江苏进出口公司
江苏省对外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南京化工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江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浙江省对外贸易公司
宁波市:中化宁波进出口公司
安徽省:安徽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安徽省技术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福建省:福建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福建省鞋帽进出口公司
厦门市: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公司
厦门经济特区贸易有限公司
江西省:江西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江西省物资集团公司
山东省:山东省对外贸易总公司
山东凯远实业发展公司
青岛市:青岛市化工医药保健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河南省:河南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中原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湖北省:湖北省国际贸易公司
湖北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武汉市:武汉市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湖南省:湖南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湖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广东省:广东省化工进出口(集团)公司
广东省对外经济发展公司
广州市:广州市橡胶工业进出口公司
广州市对外贸易总公司
深圳市:深圳市物资总公司

海南省:海南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海南省民族对外贸易总公司
广 西:广西进出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化工进出口公司
四川省:四川省工商实业进出口公司
四川外贸进口公司
成都市:成都市化工进出口公司
重庆市:重庆化工进出口公司
贵州省:贵州省对外经济贸易发展公司
贵州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云南省:云南省进出口公司
云南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西 藏:西藏自治区土畜产进出口公司
陕西省:陕西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陕西省进出口公司
西安市:西安化工进出口公司
甘肃省:甘肃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甘肃省进出口贸易公司
青海省:青海省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青海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新 疆:新疆机械化工五金矿产轻工进出口公司
新疆农垦进出口总公司
宁 夏:宁夏机械化工进出口公司
宁夏进出口公司
钢材:(55家)
北京市:北京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天津市:天津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天津市对外贸易总公司
河北省:河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山西省:山西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内蒙古:内蒙古自治区五矿化工进出口公司
辽宁省:辽宁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辽宁省对外贸易总公司
沈阳市:沈阳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大连市:大连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吉林省:吉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长春市:长春市机械化工五矿进出口公司
黑龙江省:黑龙江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黑龙江省远达进出口公司
哈尔滨市:哈尔滨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上海市:上海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上海市对外贸易公司
江苏省:江苏省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公司
江苏省对外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南京机械五金矿产医药保健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江省对外贸易公司
浙江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宁波市:宁波市五矿进出口公司
安徽省:安徽省进出口公司
安徽省五矿进出口公司

福建省:福建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福建省机械进出口公司
厦门市:厦门国贸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公司
江西省:江西省进出口公司
山东省:山东省对外贸易总公司
山东省华隆进出口公司
青岛市:青岛市五金矿产机械进出口公司
河南省:河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湖北省:湖北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武汉市:武汉市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湖南省:湖南省金环进出口总公司
广东省:广东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广东省外贸开发公司
广州市:广州市对外贸易总公司
广 西:广西五金矿产进出口集团公司
四川省:四川省外贸进口公司
成都市:成都市机械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重庆市:西南技术进出口公司
贵州省:贵州省外贸进出口公司
云南省:云南省进出口公司
西 藏:西藏自治区外贸进出口公司
陕西省:陕西省机械进出口公司
西安市:西安市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甘肃省:甘肃省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青海省:青海省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新 疆:新疆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新疆农垦进出口总公司
宁 夏:宁夏五金矿产进出口公司
木材:(77家)
北京市:北京市土产进出口公司
北京工艺进出口集团公司
天津市:天津市对外贸易总公司
天津土产进出口公司
河北省:河北省土产进出口公司
河北省进出口贸易公司
山西省:山西省土畜产进出口公司
内蒙古:内蒙古土畜产进出口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进出口贸易公司
辽宁省:辽宁省对外贸易总公司
辽宁省工艺品进出口公司
沈阳市:沈阳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
大连市:大连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
吉林省:吉林省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
吉林省国际经济贸易开发公司
长春市:长春市土畜产进出口公司
黑龙江省:黑龙江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黑龙江省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
哈尔滨市:哈尔滨土畜产进出口公司
上海市:上海市土产进出口公司
上海市对外贸易公司

江苏省:江苏省土产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对外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南京市对外贸易公司
南京土产畜产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江省土畜产进出口公司
浙江省对外贸易公司
宁波市:宁波市土畜产进出口公司
宁波市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安徽省:安徽省进出口公司
安徽省土产进出口公司
福建省:福建省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
福建省林业进出口公司
厦门市:厦门经济特区建设发展公司
厦门经济特区对外贸易(集团)公司
江西省:江西省土产进出口公司
江西省进出口公司
山东省:山东省土产进出口公司
山东凯远实业发展公司
青岛市:青岛市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
河南省:河南省土产进出口公司
河南省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湖北省:湖北省土产进出口公司
湖北省国际贸易公司
武汉市:武汉市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湖南省:湖南省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
广东省:广东省土产进出口(集团)公司
广东省工艺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广州市:广州工艺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深圳市:深圳对外贸易(集团)公司
深圳市物资总公司
海南省:海南省土产进出口公司
海南省对外经济发展总公司
广 西:广西进出口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广西土产进出口公司
四川省:四川省土产进出口公司
四川省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
成都市:成都市土产进出口公司
重庆市:重庆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
贵州省:贵州省外贸进出口公司
贵州省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
云南省:云南省进出口公司
云南省畜产进出口公司
西 藏:西藏自治区包装进出口公司
陕西省:陕西省土产进出口公司
陕西省进出口公司
西安市:西安市土畜产进出口公司
西安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公司
甘肃省:甘肃省土畜产品进出口公司
甘肃省商业对外贸易公司
青海省:青海省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青海省土产进出口公司

新 疆:新疆粮油食品土产医保进出口公司
新疆对外经济贸易公司
新疆农垦进出口总公司
宁 夏:宁夏土畜产进出口公司
宁夏进出口公司
胶合板:(20家)
北京市:北京市土产进出口公司
天津市:天津市对外贸易总公司
辽宁省:辽宁省对外贸易总公司
吉林省:吉林省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
黑龙江省:黑龙江省进出口公司
上海市:上海市土产进出口公司
江苏省:江苏省对外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江省对外贸易公司
安徽省:安徽省土产进出口公司
福建省:福建省家具进出口公司
厦门市:厦门经济特区贸易有限公司
山东省:山东省对外贸易总公司
湖北省:湖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湖南省:湖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广东省:广东省土产进出口(集团)公司
广州市:广州轻工业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深圳市:深圳对外贸易(集团)公司
海南省:海南省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广 西:广西轻工业品进出口公司
西 藏:西藏自治区土畜产进出口公司
羊毛:(34家)
北京市:北京国际贸易公司
北京市针棉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天津市:天津市对外贸易总公司
天津地毯进出口公司
河北省:河北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山西省:山西省土畜产进出口公司
内蒙古:内蒙古土畜产进出口公司
辽宁省:辽宁省对外贸易总公司
大连市:大连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
吉林省:吉林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黑龙江省:黑龙江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上海市:上海市对外贸易公司
上海市畜产进出口公司
江苏省:江苏省对外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东星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宁波市:宁波市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安徽省:安徽省畜产进出口公司
福建省:福建省针棉毛织品进出口公司
厦门市:厦门中贸进出口有限公司
江西省:江西省畜产进出口公司
山东省:山东省对外贸易总公司
青岛市:青岛市土产畜产进出口公司

河南省:河南省畜产品进出口公司
湖北省:湖北省畜产进出口公司
湖南省:湖南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广东省: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广东省畜产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广州市:广州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深圳市:深圳对外贸易(集团)公司
海南省:海南省畜产进出口公司
四川省:四川省服装进出口公司
西 藏:西藏自治区土畜产进出口公司
腈纶:(71家)
北京市:北京市国际贸易公司
北京针棉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天津市:天津市对外贸易总公司
天津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河北省:河北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河北省进出口贸易公司
山西省:山西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内蒙古:内蒙古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辽宁省:辽宁省丝绸进出口公司
辽宁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沈阳市:沈阳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大连市:大连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吉林省:吉林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吉林省对外贸易进出口公司
长春市:长春市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黑龙江省:黑龙江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黑龙江省进出口公司
哈尔滨市:哈尔滨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上海市:东方国际(集团)有限公司
上海市对外贸易公司
江苏省:江苏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江苏省对外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南京市:南京纺织品进出口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浙江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浙江省丝绸进出口公司
宁波市:宁波天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安徽省:安徽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安徽省畜产进出口公司
福建省:福建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福建宏达进出口公司
厦门市:厦门中贸进出口有限公司
厦门信达进出口贸易公司
江西省:江西省针棉进出口公司
江西省物资集团公司
山东省:山东省对外贸易总公司
山东省华隆进出口公司
山东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青岛市:青岛市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河南省:河南省服装进出口公司
河南省化纤毛麻进出口公司

湖北省:湖北省服装进出口公司
湖北省中原国际友谊贸易公司
武汉市:武汉市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湖南省:湖南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湖南省化工进出口公司
广东省:广东省纺织品进出口(集团)公司
广东省丝绸进出口公司
广州市:广州市纺织工业联合进出口公司
深圳市:深圳对外贸易(集团)公司
深圳工业品贸易集团公司
海南省:海南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海南省纺织工业总公司
广 西:广西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广西丝绸进出口公司
四川省:四川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四川省对外经济贸易总公司
成都市:成都市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重庆市:重庆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贵州省:贵州省外贸进出口公司
贵州省纺织进出口公司
云南省:云南省进出口公司
云南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西 藏:西藏自治区包装进出口公司
陕西省:陕西省纺织进出口公司
西安市:西安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甘肃省:甘肃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青海省:青海省国际经济贸易公司
青海省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新 疆:新疆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新疆农垦进出口总公司
宁 夏:宁夏纺织品进出口公司
棉花:(3家)
北京市:北京九达纺织集团公司
天津市:天津市纺织工业供销公司
上海市:上海市纺织原料公司





1995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