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
北京市人民政府
北京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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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安全技术防范管理规定》已经1999年11月2日市人民政府第1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条 为加强本市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管理,保障国家、集体财产和公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安全技术防范,是指运用技术产品、工程等科学技术手段,预防、制止违法犯罪行为或者重大治安事件。
第三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在下列场所和部位从事安全技术防范工程(以下简称技防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和使用安全技术防范设施、产品(以下简称技防设施、技防产品)的单位:
(一)枪支、弹药的生产、存放场所;
(二)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管制药品和病菌等危险物品的生产、存放场所;
(三)存放涉及国家秘密的文件、资料、计算机软件的室、馆(库);
(四)金银等贵重金属、珠宝的加工、经营、存放场所;
(五)印钞、造币以及印制其他有价证券的单位的重点部位;
(六)金融机构的营业场所、金库、运钞车;
(七)电力、电信、供水、供气、供热、广播电视等部门的重点要害部位;
(八)博物馆、展览馆、文物店等收藏、陈列、销售、展览具有重要科学价值、经济价值的文物和其他物品的场所、部位;
(九)机场、火车站和其他需要进行安全检查的场所;
(十)根据市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应当安装使用技防设施和技防产品的其他场所和部位。
技防产品的生产、销售管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国家其他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条 市公安局是本市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主管机关,区、县公安机关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安全技术防范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涉及本规定第三条所列场所和部位的单位,应当安装使用技防设施和技防产品。
第六条 市公安局应当与建筑勘察设计主管部门共同制定技防设施设计规范。设计部门在进行建筑设计时,应当遵守技防设施设计规范。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设计方案,应当包括技防设施,并列入工程概算。
第七条 技防工程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地方标准或者行业标准以及其他有关规定。
涉及国家秘密、国家安全的技防工程的设计、施工、维修,不得委托国(境)外企业承建。
第八条 技防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将工程设计图纸以及有关资料送公安机关审核同意后,方可交付施工。确需变更设计的,应当经原审核的公安机关同意。
技防工程竣工后,应当由公安机关进行安全技术防范验收。未经验收或者经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
第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对技防工程建设单位报审的工程设计方案进行保密。
第十条 使用技防设施的单位,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技防设施和相关人员的管理,减少人为误报,不得谎报;应当加强对涉密人员的教育和管理,将知密人员限制在最小范围,并登记注册。
第十一条 从事技防工程设计、施工的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对在本规定第三条第(一)、(二)、(五)、(六)、(九)项所列场所和部位从事技防工程设计、施工并符合资质条件的单位,由公安机关出具证明。
公安机关对上述单位的资质实行年检制度。
第十二条 涉及本规定第三条所列场所和部位的单位使用的技防产品,应当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不符合标准的,不得安装使用;已经安装使用的,公安机关可以责令使用单位限期更换。
第十三条 公安机关应当定期对安全技术防范工作的有关单位进行检查。对安全技术防范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监督整改措施的落实。
第十四条 违反本规定的,由公安机关按照下列规定给予处罚:
(一)违反第五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下的罚款;因不安装使用技防设施和技防产品而发生刑事案件或者治安事件,造成国家、集体财产损失的,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并对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以500元
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二)违反第七条第二款、第八条规定的,处以警告或者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三)违反第十一条规定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以警告或者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逾期不改正的,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五条 本规定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公安局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
1999年11月16日
卫生部关于印发《慢性丝虫病患者关怀照料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生部
卫生部关于印发《慢性丝虫病患者关怀照料工作方案》的通知
卫疾控发〔2007〕65号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海南、重庆、四川、贵州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经过50余年的积极防治,我国丝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到2006年,16个丝虫病流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部达到了消除丝虫病标准,彻底阻断了丝虫病的传播。但是目前在原丝虫病流行地区仍然有约40万慢性丝虫病患者。积极开展对慢性丝虫病患者的关怀照料,帮助他们减轻疾病的痛苦,提高生活质量,是世界卫生组织一贯倡导的策略,也是坚持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为使这项工作能科学、规范地进行,经征求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意见,我部组织制定了《慢性丝虫病患者关怀照料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省实际,参照执行。
二○○七年二月十四日
附件 :
慢性丝虫病患者关怀照料工作方案
丝虫病是严重危害人类健康的寄生虫病,是世界上第二位致残性疾病。经过50余年的积极防治,我国丝虫病防治工作取得了巨大成就,到2006年,16个丝虫病流行省、自治区、直辖市已全部达到了消除丝虫病标准,从而彻底阻断了丝虫病的传播。但目前在原丝虫病流行地区仍然有约40万慢性丝虫病患者,反复发作的淋巴系统急性炎症、乳糜尿以及肢体、外生殖器等进行性发展的象皮肿、阴囊鞘膜积液等丝虫病症状、体征,给患者在生理上和心理上带来极大的痛苦。积极开展对慢性丝虫病患者的关怀照料,帮助他们减轻疾病的痛苦,提高生活质量,既是世界卫生组织一贯倡导的策略,也是我国消除丝虫病后的主要工作之一,是坚持以人为本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需要。为使这项工作能科学、规范地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
摸清原丝虫病流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慢性丝虫病患者数量及分布情况。通过在社区和基层防保机构设置慢性丝虫病患者照料点,开展健康教育,指导慢性丝虫病患者实施自我照料,以达到缓解症状,减轻痛苦,提高生活质量的目的。
二、工作指标
(一)到2010年,基本摸清原丝虫病流行省、自治区、直辖市慢性丝虫病患者数量及分布情况。
(二)到2010年,80%以上的原中、高度流行县在病人相对集中的乡镇设立慢性丝虫病患者关怀照料点。
三、内容和方法
(一) 调查建档。
各地应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有计划地组织开展慢性丝虫病患者摸底调查,并为每个慢性丝虫病患者建立个人病情管理档案,实施动态管理。
(二) 设置慢性丝虫病患者照料点。
各地应根据慢性丝虫病患者的数量和分布情况,在患者相对集中、基层防保网络健全并运转良好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以下简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立照料点,为慢性丝虫病患者提供自我照料方法指导和健康咨询等服务。
(三) 开展健康教育。
采用张贴宣传画、分发宣传资料和举办保健知识讲座等多种形式,普及慢性丝虫病患者自我照料和家庭护理知识,并结合病人就诊和定期随访,进行面对面的健康教育,提高患者的自我保健能力。
(四) 资料收集管理。
及时做好相关报表和工作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并逐级汇总上报。
四、组织实施
(一) 卫生行政部门。
卫生部负责全国慢性丝虫病患者关怀照料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方案制订。地方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慢性丝虫病患者关怀照料工作的组织实施,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安排落实所需工作经费,对部分生活贫困、丧失劳动能力的慢性丝虫病患者就诊和治疗费用予以适当减免,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
专业技术骨干的培训1. 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对全国慢性丝虫病患者关怀照料工作的技术指导、对省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专业技术骨干的培训及相关健康教育材料的设计和制作。
2. 省、市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编制具体实施方案;负责本辖区内慢性丝虫病患者照料点的设置和技术指导;对县级疾控机构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培训及健康教育材料的制作;负责收集和汇总县级疾控机构上报的工作资料。
3. 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上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开展慢性丝虫病患者关怀照料工作;负责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人员进行培训和技术指导;负责本县(市、区)慢性丝虫病患者关怀照料工作资料的收集、汇总和上报。
4. 设立慢性丝虫病患者照料点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在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领导和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承担慢性丝虫病患者关怀和照料的具体工作;为慢性丝虫病患者提供自我照料方法指导、健康咨询和定期随访等服务;开展经常性健康教育;建立慢性丝虫病患者病情管理档案。
五、质量控制
(一)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慢性丝虫病患者关怀照料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慢性丝虫病患者病情资料管理、病人随访等相关工作制度,定期或不定期的检查督导本辖区内开展慢性丝虫病患者关怀照料工作情况,要做到有计划,有检查,有落实。
(二) 各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要有专人负责管理、协调慢性丝虫病患者关怀照料工作,定期或不定期的组织开展关怀照料工作质量现场评价,审核汇总慢性丝虫病患者病情资料管理相关资料数据,并于每年1月底前将慢性丝虫病患者统计表(附件3表1)逐级汇总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
附件:1.慢性丝虫病患者照料方法
2.淋巴水肿分期方法
3.表1.慢性丝虫病患者统计表
表2. 慢性丝虫病患者登记表
表3. 慢性丝虫病患者个案调查表
表4. 淋巴水肿病人随访登记表
表5. 乳糜尿病人随访登记表
附件1:
慢性丝虫病患者照料方法
一、淋巴水肿/象皮肿患者的自我照料方法
世界卫生组织(WHO)推荐的淋巴水肿处理基本方法是:清洗、防止和消除皮肤破损和感染、抬高患肢、锻炼和穿鞋。
1.清洗:用室温的清洁水和肥皂自上而下清洗患肢,清除污垢和细菌。在皱褶深处,要用纱布条,深入患处反复擦洗,每天清洗1次以上。洗后用水反复冲洗干净。通过清洗能除去大部分细菌,有助于防止皮肤感染,预防和减少急性炎症发作。注意,不宜用热水;要避免损伤皮肤;保持患肢干燥,清洗后一定要轻轻擦干、吸干或吹干。
2.皮肤破损的处理:可以使用高锰酸钾溶液(浓度为100mg/L)局部浸、敷,破损处涂抹抗细菌或真菌的药膏。
3.抬高患肢:抬高肢体可以减少液体在下肢的积聚,有利于淋巴液回流。坐姿时,将脚抬高至与臀部齐平的高度,重症病人如果感到不舒服,可让病人抬高至感觉舒服的高度;睡姿时,在放脚一端的床垫下放置一枕头(或砖块),或垫高放脚一端的床头。
4.锻炼:适当的锻炼有助于患肢液体回流,减轻肿胀。要鼓励病人多锻炼,以不感到疲劳为宜。较严重的淋巴水肿病人锻炼较困难,应将锻炼方法教给病人家属,帮助病人锻炼。站立时做踮脚活动,坐或睡姿时做足部旋转活动或脚尖的伸屈活动,以及散步。
5.穿鞋:鞋可以保护脚免受损伤。应穿宽松的鞋,避免脚潮湿。
6.绷带绑扎:在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使用弹性绷带。使用绷带绑扎可暂时性消除肿胀,但可引起局部皮肤发热、痒感或不舒适,且不利于锻炼。如使用绷带,应早起绑上,夜间松开,同时保持绷带清洁。
二、乳糜尿患者的自我照料方法
1.长期坚持严格的低脂肪、适量高蛋白饮食。水果、蔬菜、瘦肉、蛋清和豆制品等是适宜的食品,避免饮酒。
2.坚持每天大量饮水。
3.注意休息,避免劳累,发作期间应卧床休息。
4.不要负重和干重体力活。
5.避免剧烈运动;尽量避免爬楼梯或登高,难以避免时步伐要小,速度要慢。
三、淋巴管/结炎急性发作的处理
出现急性淋巴管/结炎发作的病人,应及时就医治疗,由医务人员进行对症处理。
附件2:
淋巴水肿分期方法
按照WHO推荐淋巴水肿分期方法,将肢体淋巴水肿分为Ⅶ期。
Ⅰ期淋巴水肿的特征:肿胀经过夜间卧床休息后可消退,极少发生急性细菌感染或少有难闻的气味。
Ⅱ期淋巴水肿的特征:肿胀经过夜间卧床休息后不能消退,偶然有急性细菌感染、皮肤破损或有轻度臭味。
Ⅲ期淋巴水肿的特征:肿胀经过夜间卧床休息后不能消退,肿胀的皮肤上有一个或多个皮肤皱褶,偶然有急性细菌感染,常有皮肤破损和明显的臭味。
Ⅳ期淋巴水肿的特征:肿胀经过夜间卧床休息后不能消退,并伴有瘤状突出物。肿胀的皮肤上有凹凸不平的硬结或瘤状结节,部分病人偶然有急性细菌感染,常有皮肤破损和臭味。
Ⅴ期淋巴水肿的特征:肿胀经过夜间卧床休息后不能消退,并伴有皮肤深皱褶。偶然或经常发生急性细菌感染,大多数病人在脚趾或皮肤深皱褶间有皮肤破损和臭味。肿胀可扩展到膝以上。
Ⅵ期淋巴水肿的特征:肿胀经过夜间卧床休息后不能消退,并伴有苔藓样足。在足(特别是脚趾)有许多很小、集聚成片的长形或圆形结节,形成苔藓样表现,称为苔藓样足。有急性细菌感染,几乎所有的病人在脚趾间有皮肤破损和臭味,常伴有皮肤裂口。
Ⅶ期淋巴水肿的特征:肿胀经过夜间卧床休息后不能消退,并伴随病人生活自理障碍,经常有急性细菌感染,巨大的下肢或上肢皮肤深皱褶,在深皱褶内和脚趾间有持续的皮肤破损和明显臭味。大多数病人的肿胀可扩展到膝以上。此期的病人不能独立进行日常活动。
Ⅴ期-Ⅶ期淋巴水肿俗称象皮肿。
附件3:
表1 省慢性丝虫病患者统计表
年 月 日
地区(县、乡、村)
上年累计已建档慢性丝虫病患者人数
当年新建档慢性丝虫病患者人数
累计建档慢性丝虫病患者人数
象皮肿
乳糜尿
鞘膜
积液
淋巴管(结)炎
象皮肿
乳糜尿
鞘膜
积液
淋巴管(结)炎
象皮肿
乳糜尿
鞘膜
积液
淋巴管(结)炎
注:每年1月底前将此表汇总后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寄生虫病预防控制所。
表2 慢性丝虫病患者登记表
县(市) 乡(镇) 村 组 编号 □□□□
编号
姓名
性别
年龄
症状体征
末次检出微丝蚴年份
备注
象皮肿
乳糜尿
鞘膜
积液
淋巴管(结)炎
调查人 调查日期 年 月 日
表3 慢性丝虫病患者个案调查表
编号:□□□□□□
一.一般情况:
1.姓名:
2.性别:男=1,女=2; □
3.出生年月: 年 月
4.住址: 省 市 县(市、区) 乡(镇) 村 自然村(组)
5.职业:工人=1,农民=2,干部=3,经商=4,其它=5 □
6.电话:
7.邮编:
二.既往微丝蚴检查情况: 未查过=0,查过=1,记不清=2 □
1.血检日期: 年 月
2.检查结果: 阴性=0,阳性=1,记不清=2 □
3.乙胺嗪治疗:无=0, 有=1, 不清楚=2 □
三.淋巴管/结炎发作情况: 无=0, 有=1 □
1.首次发作时间: 年
2.最近发作时间: 年 月
3.年平均发作次数: 次
4.平均病程天数: 天
5.发作季节:春季=1,夏季=2,秋季=3,冬季=4 □□□□
6.发作部位:腹股沟和下肢=1,腋下和上肢=2 □□
7.发作特点: 离心性=1,向心性=2 □
8.丹毒样皮炎:无=0,有=1 □
9.高热寒战史:无=0,有=1 □
四. 淋巴水肿/象皮肿:无=0, 有=1 □
1.部位:上肢: 左=1,右=2,双侧=3 □
下肢: 左=1,右=2,双侧=3 □
其它: 乳房=1,外生殖器=2 □
2.分期:(七期法) 左□期,右□期
3.下肢腿围测量: 左 , , , , cm
右 , , , , cm
4.凹陷性水肿:无=0,有=1 □
5.溃疡: 无=0, 有=1 □
6.皮肤: 光滑=1,粗糙=2,苔鲜样=3 □
7.皮肤增厚: 无=0, 有=1 □
8.皮肤皱褶: 无=0, 有=1 □
9.患肢畸形: 无=0, 有=1 □
10.功能障碍: 无=0,有=1 □
五.乳 糜 尿: 无=0, 有=1 □
1.首次发作时间: 年
2.最近发作时间: 年 月
3.年发作频率: 次
4.发作最长持续时间(天): □□□
5.发作诱因: 劳累=1,高脂餐=2 □
6.发作特点: 有一定规律间歇发作=1,不定期发作=2 □
7.尿液外观: 米汤样=1,粉红色=2,淡血色=3 □
8.排尿困难: 无=0, 有=1 □
9.乳糜试验: 阳性=1,阴性=2 □
10.治疗情况: 海群生=1,中草药=2,手术=3,其他=4,未治=5 □
六.鞘膜积液: 无=0, 有=1 □
1.最早发现时间: 年 月
2.部位:左=1, 右=2,双侧=3 □
3.鞘膜积液大小: 长度 cm 周径 cm
4.压痛: 无=0, 有=1 □
5.透光试验: 阴性=0 阳性=1 □
调查人: 调查时间: 年 月 日
表4 淋巴水肿病人随访记录表
县(市) 乡(镇) 村 组 编号 □□□□
姓名:
性别:男=1,女=2 □
年龄:
随访时间: 年 月 日
一.一般情况:
1. 血压: mmHg
2. 脉搏: 次/分
3. 体温: ℃
二.患肢情况:
1. 皮肤粗糙: 否=0,是=1 □
2. 皮肤苔藓样变:无=0, 有=1 □
3. 凹陷性水肿:无=0, 有=1 □
4. 溃疡:无=0, 有=1 □
5. 患肢畸形:无=0, 有=1 □
6. 淋巴管/结炎发作:无=0, 有=1 □
6.1 最近发作时间: 年 月 日
6.2部位:(左下肢=1,右下肢=2) □
6.3特点:(离心性=1,向心性=2) □
6.4高热寒战:无=0,有=1 □
三.自我照料情况:
1. 每天卫生清洗:无=0, 有=1 □
2. 药物霜剂防治感染:无=0, 有=1 □
3. 患肢抬高:无=0, 有=1 □
4. 适当患肢锻炼:无=0, 有=1 □
随访者签名:
随访日期: 年 月 日
表5 乳糜尿病人随访记录表
县(市) 乡(镇) 村 组 编号 □□□□
姓名:
性别:男=1 女=2 □
年龄:
随访时间: 年 月 日
一.一般情况:
1. 血压: mmHg
2. 脉搏: 次/分
3. 体温: ℃
二.患者发病情况
1. 3年内有无发作:无=0, 有=1 □
2. 发作特点: 有一定规律间歇发作=1 不定期发作=2 □
3. 发作持续时间:一周=1 一个月=2 半年以上=3 □
4. 最近发作时间 年__月__日
5. 发作诱因: 劳累=1 高脂餐=2 其他=3 □□□
6. 尿液外观: 米汤样=1 粉红色=2 淡血色=3 □□□
7. 排尿困难: 有=1 无=2 □
8. 乳糜试验:阴性=0,阳性=1 □
9. 治疗情况: 海群生=1 中草药=2 其他=3 未治=4 □□□□
三.自我照料情况:
1. 低脂高蛋白饮食:无=0, 有=1 □
2. 每日饮水量:
200ml以下=1 200ml-500ml=2 500ml-1000ml=3 1000ml以上=4 □
3. 劳作情况:一般=1 疲劳=2 过度疲劳=3 □
4. 登高和剧烈运动:无=0, 有=1 □
随访者签名:
随访日期: 年 月 日